2000年省政府规定,自2001年起,社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征收。
缴费人到地税局缴费,地税局不收现金,而开出一式六联的《缴款书》,将前五联交由缴费人到银行缴款。其第一联(收据)下有“国库(银行)盖章”栏,左边还有“无银行收讫章无效”的警示。
笔者前年缴费时,银行在《缴款书》第一联盖其“业务清讫”章。今年4月15日,银行却进行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改革”:在我的六张《缴款书》上只盖“附件”二字,而把“中国工商银行安庆龙啸支行业务清讫”章盖到内容失实的《现金存款凭证》上:不但两张《凭证》上“交款人”名字出错,而且我是用该行《活期一本通》存折缴费的,根本未交现金,而《凭证》上却煞有介事地说我交了96张百元和46738张面值1分的现金!4万多张现金,好大一包啊!难免欲擒故纵之嫌。
这种程序令人困惑。缴费和存款不同:缴费是以日后享受养老待遇为目的依法向地税机关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而存款则是客户与企业商业银行之间的民事行为。中国已加入WTO,是完全市场经济,向商业银行存款的风险大于向国家机关缴纳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的效力一旦出了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则不堪设想!日前,笔者拿着无银行收讫章的《缴款书》去交涉,据理力争,最终补盖了“中国工商银行安庆龙啸支行业务清讫”章。
《缴款书》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原始凭证,谁能保证有关部门的社保资料万无一失?建议参保人认真审查、完善和保存自己的缴费凭证,以免遇到非常情况,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时蒙受损失。 张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