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活动中心变身社居委?
记者调查:养老院规划用地,未申请变更 办事处:已停工
□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 文/图
近日,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大观区华茂1958小区A区12栋楼附近一处原规划用于建设养老院的闲置房目前正在施工,准备建成社居委办公房。对此,小区业主却并不知情,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小区原老年人活动中心用地变身社居委
“购房时开发商说该处闲置用房是用于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现在却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社居委办公场所,对此,我们业主都不同意。”小区居民王女士希望施工单位尽快将此处恢复原样。
小区居民杨文杰说,小区交付已有8年了,该处闲置用地一直无人问津。“没按照原计划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就算了,现在还要在业主不知情、没有公示更改规划用地用途的情况下就私自施工改建社居委办公房,这肯定不合理。”杨文杰说。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多名业主,大部分业主表示不同意改变规划用途,原因表现为多方面,首先小区为封闭式小区,一旦社区居委会入驻,小区进出人员混杂,给小区管理带来不便,居民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其次,小区公共用地资源一直十分紧张,如果变成社居委办公用地,小区公共用地紧缺问题会更加突出。
记者采访:闲置用房正在施工,部分外墙已砌成
9月16日,记者在该小区12栋楼旁的这处闲置用房附近看到,六七个工人正在施工,部分外墙已砌成。“我们施工已有两三天了,整个工程施工结束预计要一两个月。”一名姓汪的施工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他们主要负责施工,至于用途,他并不是很清楚。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主管高澄瑶向记者解释说,该闲置用地前期施工主要是在装潢,拟计划改建成社居委办公用房。
相关部门:已暂停施工,不用于社居委办公用地
随后,记者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观区分局。经查,根据原来规划设计,该处闲置用房原为养老院规划用地。据分局副局长苏平介绍,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该处闲置用房用途的报备。“而且此处闲置用房属于配套设施,一般不会同意随意更改。”苏平说。
“该处闲置用房建筑面积共342.3平方米,前期我们社居委和安徽省安庆市华茂中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该公司于2020年2月将该处闲置用房移交给我们使用。”大观区宜园社区党委书记潘芹说,目前该处闲置用地已移交给大观区菱湖街道办事处。“该处闲置用地拟计划用于社居委办公用地主要也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办事。”潘芹说。
9月22日,记者又采访了大观区菱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查琨告诉记者说:“接到居民的反映后,我们现已暂停施工,不做社居委办公用地。下一步,我们准备和居民、物业部门进行沟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再用于其他用途。”
对此,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查玲莉表示,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查玲莉说。
近日,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大观区华茂1958小区A区12栋楼附近一处原规划用于建设养老院的闲置房目前正在施工,准备建成社居委办公房。对此,小区业主却并不知情,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小区原老年人活动中心用地变身社居委
“购房时开发商说该处闲置用房是用于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现在却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社居委办公场所,对此,我们业主都不同意。”小区居民王女士希望施工单位尽快将此处恢复原样。
小区居民杨文杰说,小区交付已有8年了,该处闲置用地一直无人问津。“没按照原计划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就算了,现在还要在业主不知情、没有公示更改规划用地用途的情况下就私自施工改建社居委办公房,这肯定不合理。”杨文杰说。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多名业主,大部分业主表示不同意改变规划用途,原因表现为多方面,首先小区为封闭式小区,一旦社区居委会入驻,小区进出人员混杂,给小区管理带来不便,居民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其次,小区公共用地资源一直十分紧张,如果变成社居委办公用地,小区公共用地紧缺问题会更加突出。
记者采访:闲置用房正在施工,部分外墙已砌成
9月16日,记者在该小区12栋楼旁的这处闲置用房附近看到,六七个工人正在施工,部分外墙已砌成。“我们施工已有两三天了,整个工程施工结束预计要一两个月。”一名姓汪的施工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他们主要负责施工,至于用途,他并不是很清楚。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主管高澄瑶向记者解释说,该闲置用地前期施工主要是在装潢,拟计划改建成社居委办公用房。
相关部门:已暂停施工,不用于社居委办公用地
随后,记者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观区分局。经查,根据原来规划设计,该处闲置用房原为养老院规划用地。据分局副局长苏平介绍,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该处闲置用房用途的报备。“而且此处闲置用房属于配套设施,一般不会同意随意更改。”苏平说。
“该处闲置用房建筑面积共342.3平方米,前期我们社居委和安徽省安庆市华茂中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该公司于2020年2月将该处闲置用房移交给我们使用。”大观区宜园社区党委书记潘芹说,目前该处闲置用地已移交给大观区菱湖街道办事处。“该处闲置用地拟计划用于社居委办公用地主要也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办事。”潘芹说。
9月22日,记者又采访了大观区菱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查琨告诉记者说:“接到居民的反映后,我们现已暂停施工,不做社居委办公用地。下一步,我们准备和居民、物业部门进行沟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再用于其他用途。”
对此,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查玲莉表示,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查玲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