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的故乡
有些人,年轻的时候拼了命地往外奔,奔往他乡,奔一条活路;老了,快要死了,又撵在大限到来之前往家乡奔,奔回老家咽气,奔回故土安葬。
1950年代前后,全国各地大批青年响应祖国号召,扎根大漠,垦荒种地,支援新疆建设。村里汪大眼睛有个独生女儿,扎一对又黑又粗的大辫子,村头村尾地甩上甩下,有一天突然甩去了新疆,从此杳无音信,汪大眼睛的老婆把眼睛都哭瞎了。四十年后,新疆发来电报——女儿大辫子要回了。汪大眼睛颤颤巍巍地迎到村口,万字头的鞭炮都准备好了,迎回的却不是大辫子,是个小匣子。大辫子离乡四十年,最终还是还了乡,睡到了她的瞎子娘身边,边上还有一口棺材的空地儿(留给汪大眼睛的位置),大辫子的小匣子就摆在两口棺材中间的空隙,也不占地儿。汪大眼睛还活着,他心疼这个唯一的女儿,他做的主,别人能说什么。大辫子生前任性离开了爹娘,死后倒也能任性地躺在爹娘身边。
不是所有离乡的人都这么幸运,故乡也像爹娘一样一天天老去,想要张开怀抱呵护你,已经力不从心了。
我曾很担心,年轻人一批批离开村庄,奔进城里,搬上高楼,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留守村庄,孩子一天天长大,接着又一批批往城里奔,而老人却一天天老去,最后也会离开村庄,睡到村庄的后山梁上,村庄会不会因此变得人烟稀少,日渐颓败,最后消失?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离开村庄二十年,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回到那个生养我的小山村。陡然发现,梦里梦到多少回的村庄,不但没有消失,没有颓败,反而一下子变得年轻了,还有了些城里的气息。
坑坑洼洼的机耕路不见了,路两旁一人多高的芭茅连根刨了,再也不会一到秋天就顶起一大片白缨子,扫得路人一头一脸都是白絮,那条上学一天走三趟的小路拓宽了,全铺上了水泥,路面坚硬平整,再也不会因为光脚走路而踢掉趾甲盖,鲜血直流地跛去上学。
与学校遥遥相望的小山头铲平了,土用来填了山下的一口池塘。池塘没有填平以前,一边是稻田,一边是稻场。池塘里养了青鱼、花鲢、黑鲇、红鲤,油菜花开、小麦抽穗的时节,乡村处处是黄金的缎子、油绿的毯子,春雨绵绵不绝,春水上涨,池塘里的水漫过塘岸,倒灌进荒了一个冬天的稻田,田还不及开犁,寸把长的稻茬杵着等待翻身。池塘里的野生鱼儿可等不了,它们顺着水源组队往稻田里蹦,产卵、繁衍。上水鱼儿越来越多,很快,一田的青鲫鱼、红鲤鱼摇摆着尾巴,在稻茬间自由穿梭,惹得村里的半大孩子都跑来捉,田里水浅,他们赤着脚、猫着腰,盯住那些机灵的鱼儿,一逮一个准。填后的池塘与周围的稻田齐平了,连成一片,那些稻田也早已不种水稻,都变成了屋地基,有的已经起基,有的还在挖脚埋石头。那些之前离开村庄的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又齐刷刷赶回来,趁老人还活着,趁老屋还没有倒塌,趁政策还没有改变,开始着手重建他们的家园。等这新的家园建好,他们离老也就不远了,就能从城里搬回来,安度晚年。
他们必须赶在村庄老去之前,赶在自己老去之前,将村庄修整一新,将他们在城里看到的东西照搬回村庄,比如彩钢板、白瓷砖、蓝的绿的玻璃幕墙,这都是城里人建造房屋的材料,还有尖屋顶、大露台、圆廊柱,金铜色双开的大院门,门口立一对石狮子,凡是他们见到的式样,能想象出的高大上的元素,全都加上,可以说,已经中西合璧了。当然,城里人的广场舞,他们也不忘复制到村子里来,要跳广场舞就得有广场,有公园,这不难办,他们把村头稻场上的野草薅了,铺上水泥,四周种上美人蕉、鸡冠花,反正田地都没了,稻场闲着也是闲着。稻场一侧架上电线杆,拉根电线,支起震天响的大喇叭,很热闹了,也不用担心像城里一样扰民被叫停。就这些,足以让城里人羡慕了。
故乡变得我有些不敢认了。从村头到村尾绕了一圈,碰到一些人,年轻人大部分我都不认识,一些老年人或许我依稀记得他们,他们好奇地打量我,但也已经完全想不起我是谁家的娃了——我已经从谁家的娃变成了有娃的中年人。
乡村没有高楼铁架,山梁上招风,风无遮无挡,村庄里的一切事物都经不起一季东风的催促。那些泡桐树,一年一抽芽,一年一开花,没两年就蹿过了房檐。屋后的竹园,起先只是三两株,一个冬天过去,笋尖忽地约好了似的从土里冒出来,继而拱遍了整片山林。那些前几年还拖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毛孩子,总喜欢猫在一块过家家,有一天他们突然就办喜酒娶媳妇了。山野的风撵着人,迫使他们没有办法停下来,停留在童年,停留在壮年。人一下子就长大了,老,似乎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村里那些七八十岁的老人都是这种感觉。
我突然发觉,故乡,更多的是个名词,只适宜用来怀念。人这一天天的,要应付多少七七八八的事情,偶尔静下来的某一刻,想一想已经远去的故乡,远去的人和事,或者做一回关于故乡的梦,徒添一场伤感,仅此而已。
故乡已在不知不觉之中,悄悄地把我们所有离乡的人全都抛弃了。秦钦儿
1950年代前后,全国各地大批青年响应祖国号召,扎根大漠,垦荒种地,支援新疆建设。村里汪大眼睛有个独生女儿,扎一对又黑又粗的大辫子,村头村尾地甩上甩下,有一天突然甩去了新疆,从此杳无音信,汪大眼睛的老婆把眼睛都哭瞎了。四十年后,新疆发来电报——女儿大辫子要回了。汪大眼睛颤颤巍巍地迎到村口,万字头的鞭炮都准备好了,迎回的却不是大辫子,是个小匣子。大辫子离乡四十年,最终还是还了乡,睡到了她的瞎子娘身边,边上还有一口棺材的空地儿(留给汪大眼睛的位置),大辫子的小匣子就摆在两口棺材中间的空隙,也不占地儿。汪大眼睛还活着,他心疼这个唯一的女儿,他做的主,别人能说什么。大辫子生前任性离开了爹娘,死后倒也能任性地躺在爹娘身边。
不是所有离乡的人都这么幸运,故乡也像爹娘一样一天天老去,想要张开怀抱呵护你,已经力不从心了。
我曾很担心,年轻人一批批离开村庄,奔进城里,搬上高楼,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留守村庄,孩子一天天长大,接着又一批批往城里奔,而老人却一天天老去,最后也会离开村庄,睡到村庄的后山梁上,村庄会不会因此变得人烟稀少,日渐颓败,最后消失?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离开村庄二十年,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回到那个生养我的小山村。陡然发现,梦里梦到多少回的村庄,不但没有消失,没有颓败,反而一下子变得年轻了,还有了些城里的气息。
坑坑洼洼的机耕路不见了,路两旁一人多高的芭茅连根刨了,再也不会一到秋天就顶起一大片白缨子,扫得路人一头一脸都是白絮,那条上学一天走三趟的小路拓宽了,全铺上了水泥,路面坚硬平整,再也不会因为光脚走路而踢掉趾甲盖,鲜血直流地跛去上学。
与学校遥遥相望的小山头铲平了,土用来填了山下的一口池塘。池塘没有填平以前,一边是稻田,一边是稻场。池塘里养了青鱼、花鲢、黑鲇、红鲤,油菜花开、小麦抽穗的时节,乡村处处是黄金的缎子、油绿的毯子,春雨绵绵不绝,春水上涨,池塘里的水漫过塘岸,倒灌进荒了一个冬天的稻田,田还不及开犁,寸把长的稻茬杵着等待翻身。池塘里的野生鱼儿可等不了,它们顺着水源组队往稻田里蹦,产卵、繁衍。上水鱼儿越来越多,很快,一田的青鲫鱼、红鲤鱼摇摆着尾巴,在稻茬间自由穿梭,惹得村里的半大孩子都跑来捉,田里水浅,他们赤着脚、猫着腰,盯住那些机灵的鱼儿,一逮一个准。填后的池塘与周围的稻田齐平了,连成一片,那些稻田也早已不种水稻,都变成了屋地基,有的已经起基,有的还在挖脚埋石头。那些之前离开村庄的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又齐刷刷赶回来,趁老人还活着,趁老屋还没有倒塌,趁政策还没有改变,开始着手重建他们的家园。等这新的家园建好,他们离老也就不远了,就能从城里搬回来,安度晚年。
他们必须赶在村庄老去之前,赶在自己老去之前,将村庄修整一新,将他们在城里看到的东西照搬回村庄,比如彩钢板、白瓷砖、蓝的绿的玻璃幕墙,这都是城里人建造房屋的材料,还有尖屋顶、大露台、圆廊柱,金铜色双开的大院门,门口立一对石狮子,凡是他们见到的式样,能想象出的高大上的元素,全都加上,可以说,已经中西合璧了。当然,城里人的广场舞,他们也不忘复制到村子里来,要跳广场舞就得有广场,有公园,这不难办,他们把村头稻场上的野草薅了,铺上水泥,四周种上美人蕉、鸡冠花,反正田地都没了,稻场闲着也是闲着。稻场一侧架上电线杆,拉根电线,支起震天响的大喇叭,很热闹了,也不用担心像城里一样扰民被叫停。就这些,足以让城里人羡慕了。
故乡变得我有些不敢认了。从村头到村尾绕了一圈,碰到一些人,年轻人大部分我都不认识,一些老年人或许我依稀记得他们,他们好奇地打量我,但也已经完全想不起我是谁家的娃了——我已经从谁家的娃变成了有娃的中年人。
乡村没有高楼铁架,山梁上招风,风无遮无挡,村庄里的一切事物都经不起一季东风的催促。那些泡桐树,一年一抽芽,一年一开花,没两年就蹿过了房檐。屋后的竹园,起先只是三两株,一个冬天过去,笋尖忽地约好了似的从土里冒出来,继而拱遍了整片山林。那些前几年还拖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毛孩子,总喜欢猫在一块过家家,有一天他们突然就办喜酒娶媳妇了。山野的风撵着人,迫使他们没有办法停下来,停留在童年,停留在壮年。人一下子就长大了,老,似乎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村里那些七八十岁的老人都是这种感觉。
我突然发觉,故乡,更多的是个名词,只适宜用来怀念。人这一天天的,要应付多少七七八八的事情,偶尔静下来的某一刻,想一想已经远去的故乡,远去的人和事,或者做一回关于故乡的梦,徒添一场伤感,仅此而已。
故乡已在不知不觉之中,悄悄地把我们所有离乡的人全都抛弃了。秦钦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