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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全市累计建成4个

  本报讯 10月12日,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桐城市上榜。此次全国共命名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桐城市是我省四个被命名的示范区之一。
  近年来,桐城市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积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努力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陆续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该市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共护良好生态的社会氛围和行动自觉逐步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定要求,实现了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县(市、区)均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全市累计建成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岳西县),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岳西县、潜山市、太湖县、桐城市)。
  (全媒体记者 项珍 通讯员丁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