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友好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建立友好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建立友好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