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签订,房产公司又抬价?
□ 全媒体记者 方芳
近日,市民操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上个月看到房产中介发布的房源广告,其中有一套位于独秀大道面积116平方米的工抵房总价75万元,她和男友商量打算买下。但后来签订合同时是以83.5万的总价签订,房产公司承诺会补差价。当她把定金、首付款和车位款付过之后,房产公司又让他们按89.18万元重新签订合同,并称会再补差价。操女士认为房产公司一再变卦,让她无法接受。
市民投诉:房产公司屡次抬价缺乏信誉
操女士8月底看到房产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某房产公司有一套面积116平方米的工抵房总价75万元,“我和男友看这套房价格优惠,就打算买下。现场看房后与房产公司签合同时,公司销售人员让我们按83.5万元来签订这份合同,说差价部分以购物卡的形式弥补。我当时就觉得不太靠谱,打算放弃购买。随后销售人员说会再降1万元,并称9.5万元的购物卡会折现给我们,于是我就同意了。8月27日我们付了两万元定金,随后几天付了首付并购买了车位。”但是令操女士气愤的是,这段时间正在办理银行贷款,9月15日,房产公司销售人员通知她和男友提供各自的收入证明,现场又告诉他们,因为政策有变,合同总价得由原先的88折改为94折,即增加5.68万元,并承诺还会以购物卡的形式补差价。操女士和男友感觉被忽悠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高房价,真的缺乏信誉。合同要变更,首付款和贷款都要相应增加,这多贷的房款本金利息怎么算?我和男友为了买这套房也多次请假跑手续,不到一个月,房产公司又变卦,我们真的难以理解和接受。”操女士说,当时他们就要求退房,房产公司却说退款时间不能确定。
房产公司:目前备案价格只能打94折
操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付款记录和购房合同,定金和首付款以及购置的车位款项分别在8月27日和8月31日付清,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清晰地写明这套116.02平方米的商品房总金额为83.5万元。对于当初操女士与房产中介联系时确定的这套工抵房总价为75万元,操女士说签合同时,她让销售人员在公司留存的这份合同上写明了由购物卡折现补差价的备注。
操女士对于销售人员所讲的关于政策原因提高房价的说法表示不能接受,房产公司为何把这套房价从75万一再调高?依据的政策又是哪一条?负责对接操女士的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姜某解释说:“这套75万元的工抵房,其实就是我们公司的特价房,当时我们就与操女士讲清楚了,之前是以总价的88折与操女士签了合同,但目前备案的价格只能打94折才能通过审核,并且中间差价的部分公司会补偿承担,贷款放下来一个月以内补偿给她。”姜某补充道,虽说是工抵房,但与施工方没有产权纠纷。网签合同的价格是根据房产部门确定的,公司也是临时接到通知。
主管部门:涉嫌违规操作,将联系房产公司了解情况
9月16日上午,操女士向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反映了此情况,并向经办人员提交了购房合同及付款记录的复印件。一套房子从最初的75万,到83.5万,再提至89.18万,中间差价以购物卡的形式弥补。从房屋交易的角度来说,该房产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经办人员许斌告诉记者,关于商品房价格备案规定以前就是94折,88折是在疫情期间实行了一年,今年7月31日又恢复到94折。从投诉人目前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开发商违反了价格备案规定,如果投诉人打算退房,购房款项也应及时退还。许斌表示,将联系房产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并向部门领导反映。具体进展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近日,市民操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上个月看到房产中介发布的房源广告,其中有一套位于独秀大道面积116平方米的工抵房总价75万元,她和男友商量打算买下。但后来签订合同时是以83.5万的总价签订,房产公司承诺会补差价。当她把定金、首付款和车位款付过之后,房产公司又让他们按89.18万元重新签订合同,并称会再补差价。操女士认为房产公司一再变卦,让她无法接受。
市民投诉:房产公司屡次抬价缺乏信誉
操女士8月底看到房产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某房产公司有一套面积116平方米的工抵房总价75万元,“我和男友看这套房价格优惠,就打算买下。现场看房后与房产公司签合同时,公司销售人员让我们按83.5万元来签订这份合同,说差价部分以购物卡的形式弥补。我当时就觉得不太靠谱,打算放弃购买。随后销售人员说会再降1万元,并称9.5万元的购物卡会折现给我们,于是我就同意了。8月27日我们付了两万元定金,随后几天付了首付并购买了车位。”但是令操女士气愤的是,这段时间正在办理银行贷款,9月15日,房产公司销售人员通知她和男友提供各自的收入证明,现场又告诉他们,因为政策有变,合同总价得由原先的88折改为94折,即增加5.68万元,并承诺还会以购物卡的形式补差价。操女士和男友感觉被忽悠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高房价,真的缺乏信誉。合同要变更,首付款和贷款都要相应增加,这多贷的房款本金利息怎么算?我和男友为了买这套房也多次请假跑手续,不到一个月,房产公司又变卦,我们真的难以理解和接受。”操女士说,当时他们就要求退房,房产公司却说退款时间不能确定。
房产公司:目前备案价格只能打94折
操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付款记录和购房合同,定金和首付款以及购置的车位款项分别在8月27日和8月31日付清,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清晰地写明这套116.02平方米的商品房总金额为83.5万元。对于当初操女士与房产中介联系时确定的这套工抵房总价为75万元,操女士说签合同时,她让销售人员在公司留存的这份合同上写明了由购物卡折现补差价的备注。
操女士对于销售人员所讲的关于政策原因提高房价的说法表示不能接受,房产公司为何把这套房价从75万一再调高?依据的政策又是哪一条?负责对接操女士的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姜某解释说:“这套75万元的工抵房,其实就是我们公司的特价房,当时我们就与操女士讲清楚了,之前是以总价的88折与操女士签了合同,但目前备案的价格只能打94折才能通过审核,并且中间差价的部分公司会补偿承担,贷款放下来一个月以内补偿给她。”姜某补充道,虽说是工抵房,但与施工方没有产权纠纷。网签合同的价格是根据房产部门确定的,公司也是临时接到通知。
主管部门:涉嫌违规操作,将联系房产公司了解情况
9月16日上午,操女士向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反映了此情况,并向经办人员提交了购房合同及付款记录的复印件。一套房子从最初的75万,到83.5万,再提至89.18万,中间差价以购物卡的形式弥补。从房屋交易的角度来说,该房产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经办人员许斌告诉记者,关于商品房价格备案规定以前就是94折,88折是在疫情期间实行了一年,今年7月31日又恢复到94折。从投诉人目前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开发商违反了价格备案规定,如果投诉人打算退房,购房款项也应及时退还。许斌表示,将联系房产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并向部门领导反映。具体进展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