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文化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实提升内容质量。
  《淮南子·本经》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什么状况?天上下起了小米雨,夜里鬼鬼怪怪的还叫个不停?这场面还怪吓人的。
  唐代书画家张彦远就解释说:“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这个解释就很明显了:文字出现后,人们获取了天地造化的秘密,所以上天被感动得下了一场粟雨;灵怪鬼怪已不能隐遁其形迹了,所以被惊吓得夜间大哭。
  翻译成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了汉字,社会的生产力更高,粮食产量也越来越高,这便是“天雨粟”;有了汉字,人们的思想更先进,不再迷信鬼神,这便是“鬼夜哭”。
  “天雨粟”“鬼夜哭”,既充分表达了汉字的实用价值,又让不经意间表达出汉字之美。
  而这一切价值,必须建立在规范使用汉字的基础上。“鬼画符”是不行的。
  如今的互联网上,人们总能见到一些行为举止异于常人“书法家”。他们一门心思扑在“丑书”“怪书”上,在书写中加入杂耍,在杂耍中书写汉字,创造性地融入低俗、媚俗元素,不断将“鬼画符”推到新高度。倘若审美在线的正常人,提出一些异议,他们就会嗤之以鼻:“这是艺术,你不懂。”
  类似的事情,在计算机字体上也有发生。人们总能见到一些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位,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丑书”“怪书”字体。
  由此可见,《通知》要求行政部门引导有关单位及时清理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丑书”“怪书”字体,不仅是为了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质量,更是为了把好关口,保护我们中华文化的瑰宝——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