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视点

刷单有风险千万别被套路

  本报讯 电商经营者为了提高店铺销售量找“刷手”,没想到反被“刷手”窃取人民币9000余元。近日,迎江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某网站电商经营者潘某为了增加店铺的销售量和知名度,通过招聘软件与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取得联系,由蒋某某帮助潘某店铺刷单(虚假订单),潘某按店铺营业额给蒋某某分成。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在帮助潘某店铺刷完单后,却偷偷点击了退款,非法占有潘某店铺资金人民币9000余元。10月底,潘某通过会计审核发现退款时,蒋某某已无法联系,潘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官提醒:刷单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平、诚信”原则,还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违法行为。刷单行为存在诸多漏洞,极有可能被有心之人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电商经营者不要试图通过刷单为网店提升商业信誉和人气,要以诚为本,守法经营,方为长久经营之道。
  (通讯员 张芳 马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