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长三角

沪苏浙皖首次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政策指引

  近日,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这是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三省一市第一次共同发文作出政策指引。
  《指引》以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纠纷处理三个维度二十二个规范要点进行了指引,提示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社保方面,用工单位要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若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所在地参保,用工单位未履行督促义务等情况,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