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我市全力筑牢兜底保障网

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4753.9万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 舒畅)8月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介绍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5.82万人,发放保障资金4.01亿元;城乡特困人员3.33万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66亿元;实施临时救助791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84万元。全市现有1.06万未脱贫人口中,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有8792人,占比达到83.22%,其中农村低保占71.70%。
  我市全力实施脱贫攻坚社保兜底工程。今年,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对全市所有剩余贫困人口、贫困监测户、边缘不稳定户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促各地落实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群众来电咨询政策或反映问题。
  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在册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对象开展复核,提升常态化核对效能。
  市民政部门强化落实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政策。根据物价上涨情况,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市、县(市、区)两级累计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94.15万人次、4753.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下一步,市民政部门将打造“阳光精准”救助,聚焦脱贫攻坚,
  落实“三户一体”兜底保障,实施低保渐退机制,确保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帮扶保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稳妥下放到乡镇(街道),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构建完善充满温度的困难群众关爱服务体系,全面织密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